A1: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購行動電話預付卡門號辦法」,每一個「身分證號」在同一電信業者只能申辦一個門號,即所謂的「一證一號」;另外,申辦手機時必須以雙份證件辦理,即所謂「雙證查核」。可先向各電信公司服務中心或特約門市洽詢。
- 年滿20歲:
(1)第一證件(有效期限通常須大於3個月,依電信公司規定而異。):護照。
(2)第二證件(有效期限通常須大於3個月,依電信公司規定而異。):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入出境許可證擇一。
(3)就學證明:依各電信公司要求,檢附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等文件。
(4)保證人或保證金:申辦月租型門號,需檢附保證人或保證金。連帶保證人通常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且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保證金則視各公司規定。
- 未滿20歲:
(1)第一證件、第二證件、就學證明規定同上。
(2)法定代理人:未滿20歲之申請人,無論國籍,包括臺灣同學,均需連同法定代理人到場辦理。境外同學申辦手機門號,由各電信公司門市判斷情況,由學校出示相關證明。
(3)連帶保證人:未滿20歲之外籍人士,需有連帶保證人,才能申辦月租型手機。連帶保證人通常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且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