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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保險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12

 

一、新光人壽團體保險(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

(一) 門(急)診醫療保險金:因疾病或傷害而接受門(急)診治療,每次給付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000元為限。

(二)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醫療時,每日最高給付金額以新臺幣1000元為限。

(三)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醫療時,同一次給付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2萬元為限。

(四) 住院日額:依實際住院日數給付新臺幣1000元/日

(五) 意外身故金新臺幣10萬元、1-11級失能給付(依失能等級理賠,從100%~5%)

(六) 保費:新臺幣2910元/學期(112-1、112-2)。

(七) 申請保險理賠(每年上限20次),請備妥以下文件,至國際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申請:

  1.  理賠申請書(正反面):可下載填寫或至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填寫,如申請人為同一人,欲報銷同醫院、不同日期之收據,填寫1份申請書即可。
  2.  診斷證明書正本(範例):請向醫院(診所)申請,須蓋醫院(診所)章及醫師章,且要有病名及看診日期。如有多張收據,診斷證明書上須有所有收據的日期,方能申請。
  3.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範例
  4.  多次證影本
  5.  郵局存摺影本

※小提醒:「就醫證明書」不等於「診斷證明書」,開立診斷證明書,才能申請保險理賠。

 

二、學生平安保險(生輔組)

(一) 因疾病或遭遇意外傷害事故,以致身故、殘廢或需要住院治療時,保險公司依照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二) 詳細內容請參閱生輔組網頁。

 

三、急難救助(軍訓室)

(一) 對於罹患重大疾病、遭逢意外傷害或家庭變故之本校在學學生,為使其及其家庭獲得適時扶助,並協助其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緊急紓困及家庭急難慰助金實施辦法」。

(二) 詳細內容請參閱軍訓室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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