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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保險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12

 

一、新光人壽團體保險(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

(一) 對象 : 未有健保資格或無海外險之境外生(學位生、校級交換生)

(二) 門(急)診醫療保險金:因疾病或傷害而接受門(急)診治療,每次給付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000元為限。

(三)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醫療時,每日最高給付金額以新臺幣1000元為限。

(四)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因疾病或傷害而住院醫療時,同一次給付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2萬元為限。

(五) 住院日額:依實際住院日數給付新臺幣1000元/日

(六) 意外身故金新臺幣10萬元、1-11級失能給付(依失能等級理賠,從100%~5%)

(七) 保費:新臺幣2910元/學期(112-1、112-2)。

(八) 申請保險理賠,請備妥以下文件,至國際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申請:

  1.  理賠申請書(正反面):可下載填寫或至國際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填寫,如申請人為同一人,欲報銷同醫院、不同日期之收據,填寫1份申請書即可。
  2.  診斷證明書正本(範例):請向醫院(診所)申請,須蓋醫院(診所)章及醫師章,且要有病名及看診日期。如有多張收據,診斷證明書上須有所有收據的日期,方能申請。
  3.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範例
  4.  居留證影本
  5.  郵局存摺影本

※小提醒:「就醫證明書」不等於「診斷證明書」,開立診斷證明書,才能申請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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