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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及法律諮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7-29

  

一、學生申訴

為了保障同學們學習、生活與受教權益並增進校園和諧,特別設置了「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期使同學們的在學權益得以救濟。說明如下:

(一) 同學們對於學校有關受教權益所為之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或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校之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經行政程序處理仍不服者,得向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生活輔導組承辦)

(二) 同學們在收到學校的處分書後,如有不服,應於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申請書下載

(三) 同學們向學校提起申訴,同一案以一次為原則。

(四) 同學們如果不是對行政處分不服,而是屬於一般陳情案件(或意見反應),則應向本校各相關主管單位陳情,以免因程序不合而受到申訴不受理之決定,並浪費申訴人時間。

(五) 有關性侵害或性騷擾之申訴案件,由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心理健康與諮商輔導組承辦)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與申訴處理辦法

 

 

二、常見問題

學生對於學校有關受教權益所為之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致損其權益,或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校之懲處或其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經行政程序處理仍不服者,得向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承辦)

有。學生申訴應於知悉措施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會提出申訴(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承辦);申請人因不可抗力致逾期限者,得向本會聲明理由請求許可。

 

三、法律援助

(一) 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
 

(二) 成大法律服務社 :

成大法律學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1)服務地點:國立成功大學力行校區社會科學大樓北棟一樓法律服務社。
(2)服務時間:由本系研究生擔任服務員,非電話諮詢,採現場服務方式。
(3)為維護諮詢品質,原則上每次僅受理5件諮詢,超過則不再受理,逾14:30則不再收件。如有迫切需求,請提前等候。

 

(三) 法務部線上資訊 
 

(四)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1)服務時間:週四至週五,早上9時至12時 

(2)地址: 台南市中山路170號 

(3)服務方式:由法院人員及本系研究生服務,非電話諮詢,採現場服務方式,請先來電確認服務時間(06-2283101 轉接「訴訟輔導科」)。
 

(五) 臺灣地方法院:

(1)地址:台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

(2)服務時間:週一、週三、週五,下午2時至5時

(3)服務方式:由法院人員及本系研究生服務,非電話諮詢,採現場服務方式,請先來電確認服務時間(06-2956566 轉接「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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