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港澳學生獎學金
僑港澳生獎學金
壹、校內獎學金
1. 申請資格:除大學部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得單獨申請住宿補助外,其餘須就讀滿一學期,並依下列規定提出申請:
• 大學部:前一學期至少須修習16學分,應屆畢業學年至少須修習9學分,在校學業平均成績須符合排名規定,且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 研究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已修滿畢業學分者,得以指導教授推薦書及其他有利於審查之文件提出申請。
2. 獎助內容:
• 大學部:
(1) 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免住宿費
(2) 新生入學第二學期:免住宿費或獎助學金(擇一核給)
*以當學期本校最低宿舍之收費為標準;自動放棄入住者,不再補發。
• 研究所:每月獎學金10,000元,以六個月為限,共十五名。
3. 如何申請:每學期受理申請,申請人應於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公告期限,繳交應備文件並提出申請。
4. 詳細續領及申請方式請參見「國立成功大學優秀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要點」
1. 申請資格:
(1)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屬於低收入戶,經濟上需要資助之清寒學生。
(2)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下列規定,申請人如為新生,則不受限制:
• 大學部:成績應達65分,操行成績應達80分。
• 研究所:成績應達75分,操行成績應達80分。
*本獎補助不受「每位學生每學期限領取乙項獎學金為原則」之限制。
*已領有教育部補助款或政府機關臺灣獎學金者,不予補助。
*不包括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入學之大陸地區學生。
2. 獎助內容:每學期18,000元。
3. 如何申請:每學期開學後,依受理單位(本國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境外生:國際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公告期間備妥文件提出申請。
4. 詳細獎學金細節請參見「國立成功大學清寒學生就學獎補助要點」
三、國立成功大學暨僑務委員會學士班僑生入學獎學金(聯名獎學金)
1. 申請資格:
• 新生:入學時,獲得僑務委員會核定之頂尖僑生獎學金或傑出僑生獎學金之學士班僑生。
• 舊生:入學時曾獲得本獎學金之學士班僑生。
2. 獎助內容:每學期18,000元。
• 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每人每學年130,000元。
• 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每人每學年50,000元。
3. 如何申請:本獎助學金每年受理申請,申請人應於國際事務處公告期限內,繳交應備文件並填寫線上表單提出申請。
4. 詳細續領及獎學金細節請參見「國立成功大學暨僑務委員會學士班僑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要點」
貳 政府獎學金
1. 申請資格:
(1) 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台就學之僑生(不含研究生及延修生)。
(2) 僑生就讀二年級以上者,其前一學年之全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且在校未受申誡以上之懲處。
*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助學金。
2. 獎助內容:補助金額依教育部核定金額,按月支給。每次支給年限為一年,自當學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應屆畢業生至其畢業月份止。
3. 如何申請:每學年第一學期註冊開學後二週內。本獎助學金每學期受理申請,申請人應於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公告期限內,繳交應備文件並提出申請。
4. 詳細續領及獎學金細節請參見「國立成功大學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須知」
1. 申請資格:就讀本校各研究所滿一學期以上,且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均達80分以上者。
*已修畢畢業學分者,得由指導教授推薦並檢附相關有利審查之資料提出申請。
*獲本獎助學金之僑生,不得兼領「國立成功大學優秀僑生獎學金」。
2. 獎助內容:每月至少新臺幣10,000元。
3. 如何申請:每學期受理申請,申請人應於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公告期限,繳交應備文件並提出申請。
4. 詳細續領及獎學金細節請參見「國立成功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要點」
1. 申請資格:
• 優秀僑生獎學金:符合以下資格其一者即可申請
(1) 經海聯會聯合分發管道,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 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
(2) 曾代表僑居國獲得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者。
*以當學期本校最低宿舍之收費為標準;自動放棄入住者,不再補發。
• 菁英僑生獎學金:符合以下資格其一者即可申請
(1) 經海聯會聯合分發管道,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不包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生),且所就讀學校為僑居國優質(享有聲譽)高中且各採計科目成績達最高(優)之等第,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確認屬實,並由教育部遴選通過者。
(2) 經海聯會聯合分發管道,錄取分發大學各梯次各類組分發總成績前五名,且成績排名為該類組前百分之一者。(不包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生),且所持馬來西亞獨中統考文憑各採計科目均達A1等第者。
(3) 曾代表僑居國獲得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或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等獎,且經海聯會送三個志願校系審查通過後優先錄取者。
2. 獎助內容:每月至少新臺幣10,000元。
• 優秀僑生獎學金:第一學年每月12,500元,第二學年以後每月10,000元。
• 菁英僑生獎學金:每月25,000元。
3. 詳細續領及獎學金細節請參見「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1. 申請資格:
• 傑出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且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者得申請,碩、博士班研究生不得申請。
*符合上述資格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亦可申請。
2. 獎助內容: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由僑委會訂定。
3. 獎學金細節請參見「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
1. 申請資格: 具備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且學業成績及操行達一定標準以上學士學位僑生。
• 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8分為低標,或在全班5%內,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 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5分為低標,或在全班10%內,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2. 獎助內容(受獎年限至多四年):
• 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每學年260,000元。
• 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每學年100,000元。
3. 詳細續領方式及獎學金細節請參見「「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如獲該項獎學金,更有機會申請國立成功大學暨僑務委員會學士班僑生入學獎學金(聯名獎學金),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獲獎者每學年最高可獲390,000元、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獲獎者每學年最高可獲150,000元。
六、【僑委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AI產業鏈相關科技獎學金
1. 申請資格(以下資格需全數符合者才可申請):
(1)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二條規定來臺就讀本校114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新生。
*不含臺師大僑先部結業生
(2) 已錄取本校指定科系者:電機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化學工程學系、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數學系。
(3) 未獲或尚未確定是否獲得【僑委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獎學金者。
(4) 申請人在申請期限前,其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全部在校期間「數學」及「物理」科目成績,頂尖獎學金以「數學」科目總平均績及「物理」科目總平均成績均達八十八分以上或全班百分之五以內,傑出獎學金以八十五分為低標或在全班百分之十以內,且操行總平均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
2. 獎助內容(受獎年限至多四年):
• 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每學年260,000元。
• 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每學年100,000元。
3. 續領及獎學金細節請參見「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 AI 產業鏈相關科系獎學金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