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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報名均需以網路上傳方式在申請期限內以PDF電子檔上傳所有申請文件;建議使用PDF convert此轉檔軟體完成檔案編輯(軟體下載、操作說明)。所有報名上傳之申請文件資料請自行備份,資料經審核後由本校留存備查,錄取與否概不歸還。請依本校規定方式繳交完整文件如下:
3. 畢業證書(文件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依照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本校有權要求學生驗證文件。入學時註冊報到時繳交。)
4. 歷年成績單(文件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依照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本校有權要求學生驗證文件。)
5. 財力證明書(依照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本校有權要求學生驗證文件。)
7. 身分證和(/或)護照證明文件、外僑居留證(如有)、未設戶籍證明具結書或其他證明文件(如適用)等身分證明文件
11. 語言能力檢測文件(依照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本校有權要求學生驗證文件。)
12. 『招生系所附加規定』之申請文件 或 其他有利申請文件(如有)
依據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本校審核外國學生之入學申請時,對於未經我國駐外機構、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文件(例:學歷證明文件、財力證明、語言能力證明、或本校所規定之其他文件)認定有疑義時,得要求經驗證;其業經驗證者,得請求協助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