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一律透過陸生聯招會報名。
(1)報考博士班資格: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為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 8 省市之大陸地區人民,且具臺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碩士學位或具報考博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2)報考碩士班資格: 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為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 8 省市之大陸 地區人民,且具臺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學士學位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應屆生一般泛指申請當年度取得學士、碩士或博士學歷。(申請當學年度註冊入學前須取得學位證 書) 。2021(110)年放寬於 2020(109)年 10 月至 12 月取得學位證書也可以提出申請(報名) 。 碩、博只能擇一申請,報名資格具體內容請參見今年度招生簡章説明。
- 臺灣學校一般為九月開學,相關學歷文件(指所取得的報名學歷)須於當學年度註冊入學時要 一併繳給學校查驗。
- 臺灣學歷(在臺繼續升學):在臺灣「陸生聯招會」和「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備案的大陸 學生在臺灣學業期滿,獲得臺灣高校頒發的學位證書,直接採認。臺灣高等教育實行單證書 制度,學生所獲不同層次學位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
詳細資訊請至陸生聯招會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