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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職務代理人聘任公告 (115年3月22日截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13

【職稱】

專案工作人員

【名額】

正取1名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2. 電腦文書與運算能力,熟悉Office相關軟體(Excel、Word及PowerPoint)。
  3. 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耐心、高度抗壓性及對外溝通協商能力。
  4. 必須具備英語文能力達全民英檢中高級(等同)以上。
  5. 以上須備齊各項證明文件,未檢具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聘僱期間】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代理期限自聘任日期起至115年12月8日,契約期間以職務實際出缺期間為準,當代理原因消滅時,期限即提前至代理原因消滅之日止。

【工作項目】

(一)校內教學單位境外生綜合事務統籌與諮詢:理學院、電機資訊學院
(二)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僑委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受理捐贈獎學金、僑委會傑出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
(三)境外生校庫填報、陸生註冊通報
(四)組小網管:AI chatbot、中英文網頁、FB粉專、組公告檢核負責人
(五)陸生社團輔導及活動辦理統籌
(六)辦理活動: 新生講習、節慶活動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國立成功大學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

【待遇】

月薪新臺幣37,080元 (依本校校聘人員助理管理師第一級255薪點)

【面試及業務測試】

業務測試 (40%)電腦文書能力測試及筆試

面試 (60%)中英文並行。
 

【說明】

一、報名期限:自115年3月13日115年3月22日

二、資料初審後,擇優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參加面試及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自到職日起算 3 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續予僱用。

四、錄取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五、應徵人員不得為本校校長、本單位或本計畫案之各級主管、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六、報名本職缺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基於公務需要,得向教育部、法務部、警察局等有關機關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如經上開機關登錄有案,且符合性平相關規定不得僱用規定之情事,本校依法不予僱用。

【其他】

  1. 有意願參與甄選者,請於115年3月22日(日)提供電子履歷表及相關資歷證明(含語言能力),填寫完成後寄至E-mail信箱:em50460@mail.ncku.edu.tw。信件主旨請填「姓名+應徵國際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職務代理人」,書面審查後將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安排,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
  2. 若初審階段未有合適人選,將視情況延長徵才公告時間。

【聯絡窗口】 陳小姐 06-2757575 #50468 (email: em50460@mail.nc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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