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二學期僑委會學習扶助金申請開放,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一)16:00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1-10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一)16:00止。
二、申請資格:
- 本校在學僑生,具備服務熱忱與主動學習精神,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均可申請。
- 家境清寒、遭逢變故之僑生。
- 依僑務委員會函示:馬來西亞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教師子女。
- 未請領其他同類型獎助學金者。
三、申請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dupkWQQcZTcPZWWP7
四、注意事項:
- 本學習扶助金並非工讀金,毋須申請工作證,錄取者皆須參與學習服務活動,服務活動期間為114學年第二學期(2026/2/23-2026/6/26,共18週)。學習服務活動內容以協助OSSS境外生輔導之相關工作,並增進多元學習能力為原則。
- 學習服務時數約72小時,每週排班以能配合至少連續工作2-6小時者為佳。
- 核定名單擬於2026年1月9日(一)前公告於本組網頁並e-mail通知正取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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