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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本校114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開放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25

選送生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
(三)擬於核定補助結果公告後至115年7月31日前出發,以交換生身分出國修習學分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每學期需修習通過3門課程,其中1門須與就讀本校本科系專業相關)。
(四)具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資格如下(不包含村、里長、民意代表等開具之清寒證明):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
2.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3.身心障者生活補助費
4.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5.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6.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

(五)學業成績標準:

1.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課業成績平均77分(含)以上或全班/全系排名前50%。
2.研究所學生:無成績限制,需取得指導教授同意。

(六)外語能力:

1.學生須符合以下語言能力之一,並提供兩年內(112年8月15日以後)有效成績:

托福網路測驗 TOEFL iBT 72分以上;
雅思(學術組) IELTS (Academic) 5.5級分以上;
多益測驗 TOEIC 785分以上。

2.或提出符合交換學校其他外語能力要求之成績證明,且需達交換學校設定門檻。

(七)同一選送生於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申請方式及更多資訊,請下載簡章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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