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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一學期僑委會學習扶助金申請開放,即日起至7/23日 16:00 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09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23日(三)16:00止。

二、申請資格:

  1. 本校在學僑生,具備服務熱忱與主動學習精神,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均可申請。
  2. 家境清寒、遭逢變故之僑生。
  3. 依僑務委員會函示:馬來西亞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教師子女。
  4. 未請領其他同類型獎助學金者。

三、申請文件:

  1. 國立成功大學在學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附件)。
  2. 本人居留證及郵局存摺影本。
  3. 相關有利申請之證明(如清寒證明、獲獎證明等),無則免附。

四、申請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Dz1aoUjVZrPyFgEX8

五、注意事項:

  1. 本學習扶助金並非工讀金,毋須申請工作證,錄取者皆須參與學習服務活動,服務活動期間為114學年第一學期(114/9/8-115/1/9  共18週)。學習服務活動內容以協助OSSS境外生輔導之相關工作,並增進多元學習能力為原則。
  2. 學習服務時數約72小時起,每週排班以能配合至少連續工作2-6小時者為佳。
  3. 核定名單擬於114年8月1日前公告於本組網頁並e-mail通知正取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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