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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僑生學習扶助金開放申請,114/1/3日截止受理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2-13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月3日(五)17:00止。

二、申請資格:

  1. 本校在學僑生,具備服務熱忱與主動學習精神,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均可申請。
  2. 家境清寒、遭逢變故之僑生。
  3. 依僑務委員會函示:馬來西亞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教師子女。
  4. 未請領其他同類型獎助學金者。

三、申請文件:

  1. 國立成功大學在學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附件)。
  2. 本人居留證及郵局存摺影本。
  3. 相關有利申請之證明(如清寒證明、獲獎證明等),無則免附。

四、申請方式:

  1. e-mail申請文件電子檔至10711040@gs.ncku.edu.tw
  2. 信件主旨請寫「姓名學號 113-2扶助金申請」,所有附件檔名請統一格式為:姓名+學號+附件名稱,EX:王小明B88888888申請表、王小明B88888888 存摺影本等,依此類推。

五、注意事項:

  1. 本學習扶助金並非工讀金,毋須申請工作證,錄取者皆須參與學習服務活動,服務活動期間為113學年第二學期(114/2/17-114/6/20)
  2. 學習服務活動內容以協助OSSS境外生輔導之相關工作,並增進多元學習能力為原則。
  3. 學習服務時數約72小時起,每週排班以能配合至少連續工作2-4小時者為佳。
  4. 核定名單擬於114年1月15日前公告於本組網頁並e-mail通知正備取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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