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徵件】113年度「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誠邀校內各單位申請,申請截止日至113年7月3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6-20

本年度教育部113年「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誠邀校內各單位提出申請!

 

一、申請單位: 本校各級學術單位及老師。

二、計畫執行期間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可申請項目:

(一) 假日學校

(二) 東南亞語言課程方案

(三) 學術活動

(四) 特定領域別見實習計畫

 

重要備註 :

1. 教育部函示申請計畫不得以112年度核定之項目內容重複申請113年度計畫。

2. 計畫經費編列,務必參考「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敘明辦理之項目及具體規劃並敘明辦理之項目是否符合所規範之「參與人數」及「時程」。

 

本次計畫國際處收件截止日為113年7月3日(三)前, 各項計畫提案請參考附件1~7填寫,並寄送一份WORD檔及一份PDF檔至 11112002@gs.ncku.edu.tw,信件主旨:(系所/申請人)-申請新南向計畫 -  OO項目,檔案名稱格式請遵照: 計畫項目_院所_計畫名,EX:學術活動 心理學系_OOO 學術活動計畫。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分機#50962 劉先生。

 

國際事務處 國際關係組

劉先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