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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入臺證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16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入臺證申請【目前暫停辦理 - 未開放入境】

 

 

【入臺證 - 注意事項】

  1.  承辦單位及邀請人有責任及義務控管其所邀請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之入出境之時間,以免影響全校申辦入臺證之權益。
  2.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入出境日期有變更時,請儘速至移民署線上變更行程。若等移民署通知才變更即算違規
  3.  建議確認其入出境機票日期是否符合行程表,避免違規。
  4.  入台證有效期間的定義為「行程表」上所列之日期,注意:並非為入臺證上之發證日期及截止日期
  5.  校內單位申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對其背景、行程應先予了解並負有遵守移民署相關規定之行政法義務,若有行程異動務必於入境前報備並依核定日期出、入境。(提早入境、延後入境、提早出境、逾期出境皆為違規。請務必提前於線上申請變更行程報備)
 
【務必控管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出入境時間】
  1. 承辦單位及邀請人有責任及義務控管其所邀請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之入出境之時間,以免影響全校申辦入臺證之權益。
  2.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入出境日期有變更時,請儘速至移民署線上變更行程。若等移民署通知才變更即算違規
  3. 建議確認其入出境機票日期是否符合行程表,避免違規。
  4. 入台證有效期間的定義為「行程表」上所列之日期,注意:並非為入臺證上之發證日期及截止日期

 

【請詳閱以下事項】

1. 有關邀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專業交流或研修,應確實依核定行程及期限辦理。若有行程異動務必於入境前報備並依核定日期入、出境(提早入境、延後入境、提早出境、逾期出境皆為違規,請務必提前於線上申請變更行程報備。
 
  請務必點此閱讀全文
2.  為因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修改「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辦理方式,即日起將由紙本作業更改為線上申請作業,詳細內容請詳讀相關函文。
 
 
3. 

請先確認貴單位是否申請過系統帳號或致電國際處詢問(分機:50956)。
若尚未申請帳號,請填寫 google表單 (表單填寫完請務必致電告知),帳號申請完成會將相關資訊寄至公務信箱(請務必確認)

 

連結表單

 

 

【校內流程需備齊以下相關表單】

一、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大陸地區人士入臺證簽辦表 (2020.09更新) 

二、國立成功大學注意事項告知書 (2020.09更新) 

(校內單位承辦人員需親筆簽名,大陸專業人士每人皆須親筆簽名) - 大陸專業人士每人都需要簽注意事項告知書,可以親簽後掃描回傳本校,且可以同一張多人親筆簽名。

三、保證書

四、專業活動計畫書
  (需校方用印,行程表最後一頁請填寫邀請單位:國立成功大學/負責人:校長姓名) - 若有內容變更 煩請記得修正,並跑重新用印程序。

五、委託書 (受委託人代為辦理入臺證時填報)

 

※另需注意:

1. 單位之邀請函若需校方用印,請一併附上。(需蓋邀請單位院、系戳章)

2. 若參加研討會,應檢附會議詳細計畫書,列明研討會主題、會議議程、會議地點、時間、主協辦單位、參加對象、參加人數等項。

3. 注意事項告知書校內所有單位及大陸專業人士親簽完,請附在簽辦表後面,並請上傳至移民署網站之其他文件

 

【 校內單位需填報google表單】

1.請於跑校內流程前填寫【抵台前表單】(連結表單)

2.請於抵台後填寫表單   【抵台後表單】 (連結表單)

3.若沒有移民署系統帳號請填寫此表單,並來電 06-2757575# 50958 確認。 (連結表單)

 

【移民署線上申請系統應備齊以下文件】: (不定期更新,如需最新檔案請連結移民署網站)

應備文件

說明

入臺證線上申請表 

於線上系統申請入臺證時,所需之申請人資料,須以正(繁)體字填寫,英文姓名須與其護照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之英文姓名相同詳細填寫資料之入臺證申請書

保證書 (連結)

保證人得以一份保證書,對申請來臺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予以保證 (需要校內用印完成)

委託書 (連結)

受委託人代為辦理入臺證

專業活動計畫書 (連結)

依來臺目的、理由、重要性及其他有關事由具體列述 (需校內用印完成)

電子化行程表 (連結)

自107年03月16日起已更改為電子化行程表。
依交流目的不同計有專業交流、商務活動、小三通藝文商務交流,並依天數31日以上及31日(含)以下有不同表單,請依序填妥行程表相關訊息。

身分證影本

大陸地區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足資明其身分文件掃描圖檔

照片

一年內拍攝之4.5 x3.5公分彩色白底照片,臉部占整張圖檔約為三分之二面積,比照國民身分證規格,並與所持居民身分證、通行證能辨識為同一人

其他文件

申請人及邀請單位資格證明文件(彩色掃描圖檔)如:在職(在讀)證明、邀請單位所發之邀請函或入學許可等

請上傳 注意事項告知書掃描檔 (校內及大陸專業人士)

依不同身份別有其他上傳方式或是另需附上其他文件:

1. 團體申請:可於線上系統使用「專業申請資料匯入」
2. 第三地學生:需提供護照影本及學生簽證影本
3. 隨團親友:需附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若非同時申請時需附上主體之出入證許可證影本

 

新申請案件作業流程:

Step 1:

確認中國大陸人士身分

需申請者:
1. 居住於在中國地區者
2. 具中國身分,目前旅居於第三地區者(含港澳)

確認港澳人士身分(港澳免申請校內流程 若有相關問題煩請洽所在駐外館處)

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需申請者:(港澳居民來台停留30天以下 請至網簽網站申請

  1. 港澳居民持有效來臺證件、曾經以港澳居民身分來臺或在港澳出生者,且持效期三個月以上護照者,即可申請。
  2. 除香港居民持有BNO護照及澳門居民持有 1999 年前取得之葡萄牙護照外,持有外國護照,不適用辦理本許可。

港澳雲端線上申請 需申請者:  請至雲端線上申請

  1. 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BNO或香港以外護照。
  2. 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
  3. 香港澳門居民持有外國護照,不適用本申請系統,請以外國護照申請簽證入境臺灣。

Step 2:

向院/系所/單位詢問是否申請過帳號,亦可致電國際處詢問(分機:50958)

※ 尚未建置帳號者,請填寫google表單,並致電國際處確認,帳號申請完成會將相關資訊寄至公務信箱

Step 3:

請先校內流程前填寫【抵台前表單】(連結表單)

Step 4:

備妥下列校內必須用印之文件至國際處資服組審查:

  1. 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大陸地區人士入臺證簽辦表 (2020.09更新)
  2. 國立成功大學注意事項告知書 (2020.09更新)(校內單位承辦人員需親筆簽名,大陸專業人士每人都需親筆簽名)- 大陸專業人士每人都需要簽注意事項告知書,可以親簽後掃描回傳本校,且可以同一張多人親筆簽名
  3. 保證書:自然人或法人二擇一即可。
    (選擇法人身分需校方用印,自然人身分請附上保證書內所需證件影本並親自簽名)
  4. 專業活動計畫書
    (需校方用印,計畫書最後頁,邀請單位請填寫:國立成功大學、負責人請填寫:校長姓名)
  5. 單位之邀請函若需校方用印,請一併附上。(需蓋邀請單位院、系所戳章)
  6. 若參加研討會,應檢附會議詳細計畫書,列名研討會主題、會議議程、地點、時間、主協辦單位、參加對象及人數等項。

Step 5:

國際處審查完畢後,請自行送上述需用印之文件至秘書室、文書組用印。

Step 6:

用印完成後,請至移民署線上申請系統申請。

※ 專業商務交流(含小三通藝文商務交流)行程表電子化教學影片 

1. 邀請單位行程表EXCEL檔下載及填寫注意事項。(https://youtu.be/O3nPC1BuEh4)
2. 邀請單位線上申請時行程表Excel檔案檢附上傳操作說明。(https://youtu.be/J_HUkdFvEDI

※ 注意:線上最後送出申請件前,須先驗證網路身分憑證(工商憑證、組織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等三擇一)才能送出。

Step 7:

移民署審核通過後,繳費完成即可下載入臺證,將入臺證資料轉交給中國大陸人士即可。

Step 8:

大陸專業人士 抵台後填寫此表單 【抵台後表單】(連結表單)

【已申請案件需做行程變更之作業流程】

一、日期變更

(一)大陸專業人士如需變更出入境日期,請務必先寄信通報邀請單位,並副本知會國際事務處(em50950@email.ncku.edu.tw)。

信件主旨:大陸專業人士申請變更出入境日期(大陸專業人士姓名+邀請單位+寄信件日期)

(二)請至移民署線上申請系統(連結)申請行程變更。

有相關移民署問題煩請聯絡以下單位:

1. 電腦操作/系統維修諮詢專線: 02-27967162。

2. 業務/法規/審查/送件須知諮詢專線:02-87922087,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30分至下午6點。

(三)請至國際處資服組線上填寫表單(連結)申請日期變更。

(四)移民署審查許可後,方能變動行程。

2. 內容變更

(一)重新填寫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大陸地區人士入臺證簽辦表 勾選入臺行程內容變更

(二)將修正後的專業活動計畫書送至國際處資服組審查。

(三)國際處審查完畢後,請自行將文件送至秘書室、文書組用印。

(四)用印完成後,至移民署線上申請系統(連結)申請行程變更。

有相關移民署問題煩請聯絡以下單位:

1. 電腦操作/系統維修諮詢專線: 02-27967162。

2. 業務/法規/審查/送件須知諮詢專線:02-87922087,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30分至下午6點。

(五)請至國際處資服組線上填寫表單(連結)申請內容變更

(六)移民署審查許可後,方能變動行程。

    項目         說明    

    移民署線上申請系統

(連結)    

    (用於大陸交換生、短期交流學生或學者申請入台證,非大陸學位生使用)    

    港澳人士雲端線上申請

(連結)    

    

港澳人士網路申請入臺證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

(連結)

(用於 預計停留臺灣不超過30天,且(1)在香港澳門出生,或(2)非香港澳門出生,但曾以香港澳門永久居民申請赴臺者使用)

填寫「入臺證線上申請表.xlsx」以及「入臺證批次上傳表.xls」,均需使用正(繁)體中文填寫,且不得修改範本檔案內的任何格式,否則皆會導致入臺證線上申請資料填寫或上傳失敗。

1.

英文姓名須與護照相同,先姓後名,請使用「空格」區隔姓名,不得使用- , 等符號,否則系統將無法上傳。
例:CAI XIAO MING

2.

出生年月日、到職日期等須填寫日期之欄位,須使用YYYYMMDD此格式,且不能使用 / - 等符號區隔年月日。
例:19910327

3.

出生地請填寫「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名」,如已填寫「其他國家名」,則「出生省份/ 縣市」免填

4.

若無需多次出入境(如:短期課程學生、交換生、訪問生等),申請證別則為「單次入出境證」。若非申請「單次入出境證」,則必須填寫申請區間,許可證種類及效期如下:

  • 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有效期間自核發之翌日起算六個月;必要時得予縮短效期。未能於有效期間入境者,得於該效期屆滿前後一個月內,線上申請延期一次,有效期間自原證效期屆滿之翌日起,比照原許可效期。
  • 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得發給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在有效期間內線上辦理加簽後,即可入出境;其加簽效期,自加簽之翌日起算六個月。但不得逾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之有效期間。

  • 一年至五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得發給多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在有效期間內持憑入出境。

5.

職業請填寫:軍、公、教、私校、商、農、工、醫、宗、演、新聞、漁、輪、學、自、其他、無、警以上其中之一,請勿填寫如:個體、高級工程師、會計師、木匠、店員、科長、技術員、科研等無法於線上表單填寫時選擇之職業名稱。

  • 「自」為自由業
  • 「輪」為郵輪船員

6.

如為「旅居香港、澳門或國外(大陸以外)地區」之民眾,「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與「其他旅行文件號碼」必須擇一填寫,且必填「有效期年月日」

7.

親屬資料中,父母資料必填。配偶、子女可選填。不同親屬資料請填寫在同一儲存格,並使用Alt + Enter 分行填寫

★ 相關法規及須知
    -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 

    -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知

    - 大陸地區人民

    - 港澳居民

★ 線上諮詢
 移民署線上文字客服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

★ 電話諮詢
  - 申請事由、應具備文件、審查進度、退補件等問題
   電話語音諮詢專線:02-8792-2087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8:30~18:00)

  - 電腦操作、系統維修相關問題
   電話語音諮詢專線:02-2796-7162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8:30~17:30)

 - 港澳網路簽證詢問

           聯絡電話:02-23889393#1039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8:30~17:30)

 - 港澳申請資格/應檢附文件相關問題 請洽所在駐外館處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5388/7181/7208/7211

 - 港澳線上雲端系統系統操作詢問

線上客服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

★ 傳真資訊

  - 有效(已繳費)入臺證作業申請書傳真電話:02-2389-2403

★ 其他代辦單位

  - 成大產業人才培訓暨會議展覽服務中心
   詢問專線:06-2384278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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