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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10月13日起放寬邊境管制措施,境外生入境無須專案報教育部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1-02

因應疫情指揮中心自1111013日起放寬邊境管制措施,境外生入境無須專案報教育部

(2022.10.13)

一、111學年度境外生入境自1111013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調整入境機制。

二、境外生抵臺前簽證或入境許可證之取得:

   ()外國學生憑入學通知直接向外交領事事務局申請簽證。

   ()港澳學生申辦入出境證件:

     1、學位生:

       (1)新生:海外聯招分發通知書、自行招生學校錄取通知書。

       (2)非當年度新生:在臺就學學校之復學或在學證明。

     2、非學位生:由各校出具註明符合境外生條件研習華語、交換生、短期研習之公文,該公文請同時副知內政部移民署。

三、各校應於境外生入境前宣導入境防疫新規定,另境外生入境免向教育部申報,由各校自行掌握外生入境情形。

四、檢疫規範:境外生入境無須居家檢疫,但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免填報防疫追蹤系統,自學生抵臺後由學校自行關懷學生身心狀況,及時提供有症狀或確診學生醫療協助。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2日內快篩陰,即可外出及到校上課。

五、入境後至居家檢疫之交通方式:

   ()如無症狀,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親友/機關團體學校派專車接送、自駕,前往自主防疫地點。

   ()如有症狀,需進行唾液PCR並由學校線上引導學生搭乘防疫車隊防疫車隊自1013日起將依實際搭車里程計費或改由學校派專車載學生前往自主防疫地點。

六、檢附教育部來函全文、境外生抵台流程圖、QA等附件請點此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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