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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在臺實習開放申請,5/31收件截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16

申請資格:符合教育部「大學校院僑港澳外籍學生畢業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附件一)第2點各款資格之一,並取得要點第3點規定之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書。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5/31日17:00止   

應備文件:       

  • 申請表(附件二)
  • 入學通知書
  • 居留證影本
  • 歷年成績單
  • 實習機構同意畢業僑外生實習證明書(附件三)
  • 通過第一階段醫師國家考試相關文件及衛生福利部相關公告函影本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參考作業要點)

 

申請件請繳交至雲平大樓東棟1樓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 郭小姐(分機50469/Mail:11202055@gs.nc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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