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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103學年赴捷克公立大學或教育機構短期研習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10-16
主旨:本校將推薦2名學生參加「103學年赴捷克公立大學或教育機構短期研習獎學金」甄選,有意申請者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以內容以正式公文為準)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1月6日臺教文(三)字第1020195639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大三(含)以上在學學生;
2. 最近兩學期學業成績總分平均80分以上;
3. 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
4. 可短期出國進修者;
6. 已獲得選定捷克公立大學或教育機構發給邀請函;
7. 未領取過同類獎學金者;
8.領取獎學金出國期間須為在學身份並須依本校學生出國選修課程辦法辦理出國選課手續。

三、申請期限與繳件地點:即日起至103年1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點止,將相關申請文件,送交到雲平大樓8樓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彙辨,另將將備審資料電檔以email方式寄至:yangy336@mail.ncku.edu.tw逾時不予受理。

四、應繳文件:以下申請文件請依序排列
1. 校內報名表;
2. 教育部報名資料檢核表;
3.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效期內護照影本(黏貼於檢核表背面);
4. 研習計畫乙篇:約500字,以捷克文或英文撰寫,包含研究訪問重點、方向及預定進度;
5. 自傳乙篇,約300字,以捷克文或英文撰寫;
6. 捷克簡介乙篇,約1,000字,以捷克文或英文撰寫,包括語言、文化、經濟、政治、民族特性及歷史等;
7.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
8. 捷方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履歷表、發表著作清單(無則免)、體能狀況適合出國留學之健康證明、師長推薦函2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學校出具之成績單(自學士班時期開始)。(本項所提文件必須是或被翻譯為捷克文、英文、法文或德文)
9. 捷克大學或教育機構邀請函或相關信函。

注意事項:
1.獲校內推薦者,請依教育部獎學金甄選簡章規定,於103年2月6日前備齊申請文件並裝訂成冊後由本校函送至教育部參加全國甄選。
2獲獎者研習結束後返國後一個月內,請將研習心得報告一篇寄本校國合組:yangy336@mail.ncku.edu.tw及em50960@email.ncku.edu.tw及教育部電子信箱:jysun@mail.moe.gov.tw.
3.詳細其他項目內容以附件之簡章與文件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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