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4條、第52條及第21條附表1、第29條附表2、第39條附表4,業經內政部於110年7月27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8122號令修正發布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6-03
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附表一、第二十九條附表二、第三十九條附表四 。
附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附表一、第二十九條附表二、第三十九條附表四
本則命令之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閱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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