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已於110年10月20日發布修正後「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請有興趣申請及符合資格之學生於111/3/1下午5:00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本校國際事務處國際化資訊與服務組。
二、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處國際教育組洪顗傑先生(校內分機:50957、Email:iisd01@email.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