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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學年度僑委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AI產業鏈相關科系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28

一、獎學金依本校「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 AI 產業鏈相關科系獎學金簡章」辦理(請點檔案瀏覽)。

二、僑務委員會提供頂尖及傑出入學獎學金給申請來臺就讀大學校院學士班僑生,獎勵成績優秀僑生以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獎學金項目如下:合計提供頂尖與傑出獎學金各5名
 

(一) 頂尖僑生獎學金:每學年新臺幣26萬元,採續領審核機制,四年共計104萬元。
(二) 傑出僑生獎學金:每學年新臺幣10萬元,採續領審核機制,四年共計40萬元。

三、 獎學金申請資格(詳情請瀏覽獎學金簡章


(一)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二條規定來臺就讀本校114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新生(不含臺師大僑先部結業生)。
(二) 已錄取本校指定科系者:電機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化學工程學系、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數學系
(三) 如已向我國各駐外館處或指定單位申請僑委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限未獲獎或尚未確定是否獲獎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四) 申請人在申請期限前,其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全部在校期間「數學」及「物理」科目成績,頂尖獎學金以「數學」科目總平均績及「物理」科目總平均成績均達88分以上或全班百分之五以內,傑出獎學金以85分為低標或在全班百分之十以內,且操行總平均成績均達80分以上。為因應各國學制及成績評量方式不同,本提報學業總平均成績換算標準送僑委會備查;如無操行成績,應依其他多元表現評估認定。

※需注意:臺師大僑生先修部畢業分發之學生將無法申請。

四、申請人應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8月15日前填寫Google表單,並繳交下列文件﹔
(一) 獎學金申請表(即繳交資料檢核表,請點下方檔案填寫)。
(二) 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影本,其以中、英文以外之語文製作者,應加附中文譯本。影本及譯本並應經駐外館處驗證或經僑委會海外文教服務中心或僑委會指定之保薦單位核驗。
(四) 校長、教師或導師推薦信二封(請參考附件範本填寫
(五) 自傳(含讀書計畫、投入 AI 產業之規劃)。
(六)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華語文能力測驗證書(TOCFL)中級以上測驗成績、競賽成果等。

 

五、若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台灣時間08:00~12:00;13:00~17:00)洽本校國際事務處境外生招生組886-6-2085608或寄電郵至overseas@ncku.edu.tw詢問獎學金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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