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有關109學年「國立成功大學優秀大陸地區學生獎學金」之申請及發放調整,請查照。
說明:
一、 108學年第二學期起本校部分陸生因防疫考量未能入校學習,依據本校安心就學措施及「國立成功大學優秀大陸地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109學年度舊生之申請及發放調整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申請資格:
1.學士:108學年第1學期在學且學業成績排名在該班學生前20%以內,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者。
2.碩士:108學年第1學期在學且至少須修習各系所規定畢業課程6學分,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已修滿畢業學分者,須另提供指導教授推薦函及論文撰寫計畫。
3.博士:108學年第1學期在學且至少須修習各系所規定畢業課程總學分數之4分之1,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已修滿畢業學分者,須另提供指導教授推薦函及論文撰寫計畫,亦得提供其他有利申請資料。
4.逕讀生第一學年:歷年學業成績提供至108學年第1學期,並符合各逕讀學制之規定。
(三)、申請資料
1. 獎學金申請表(表單下載)
2. 郵局帳戶影本
3. 錄取通知書(僅逕讀生提供)
4.成績單、新學期在學證明、有效期之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皆毋須提供)
(四)、核發方式:獲獎生註冊入學後,不受本要點第九點第四項「獎助年限內,離校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停止核發」之限制。
二、 備註:有意申請者請於9月30日前備妥資料逕Email至僑陸組洪先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