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培育東協人才」獎學金申請須知 (English Version)
一、目的
財團法人玉山志工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為提升與東協國家之人才交流,並鼓勵東協優秀學生來台就學,培育具備國際化專業與能力之東協傑出人才,特設置「玉山培育東協人才」獎學金。
二、獎學金申請資格與合作學校
三、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1. 一學年新臺幣10萬元整,分2次於每學期發放。
2. 獎學金名額由本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之。
四、申請方式
請申請人至本基金會網站或合作學校填寫申請資料,並依規定格式向就讀之合作學校繳交申請資料。
1. 申請書:包含自傳、生涯規劃及其他具備傑出人才潛力的說明。
2. 入學錄取證明文件
3. 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4. 其他補充資料:如成績單、語文能力檢定、特殊傑出表現證明等。
五、遴選程序
1.本基金會依本辦法之宗旨成立「遴選委員會」,以公正、謹慎方式遴選、核定獎學金名單等相關事項。
2.遴選程序:
1)申請:申請人須在申請時間內向就讀合作學校繳交申請資料。
2)推薦:由合作學校向本基金會推薦申請人名單,並檢附申請資料。
3)審查:由遴選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進行電話會談或面談。
4)核定:本基金會核定得獎名單後,由合作學校通知受獎人,並公佈於本基金會網站。
5)頒獎:以得獎人親自出席本基金會舉辦之頒獎儀式或頒獎方式為原則。
六、其他
1.為鼓勵得獎人分享學習經驗與回饋社會,本基金會將不定期邀請得獎人參與聯誼會交流及玉山相關公益活動。
2.得獎人於得獎年度,應依本基金會之要求提出在學證明、學期成績單及學習心得或參與玉山相關活動心得等書面報告,以確保培育期間持續符合受獎資格,且每學期學業成績應至少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全班成績排名前30%
2)GPA3以上或相當之成績評量方式
3)其他特殊傑出表現,並經本基金會審查核可
3.表現傑出之得獎人經基金會審查核可後,得於第二學年再次領取獎學金。
4.玉山銀行優先提供得獎人實習及就業機會,惟玉山銀行保留最終錄取之權利。
5.得獎人若有違反獎學金設立意旨之情事,本基金會得視情況終止得獎人資格。
注意:
請在8月31日前將申請文件掃描成PDF檔並寄到9705006@gs.ncku.edu.tw 楊小姐收。
Please save your documents as PDF file and send to Ms. Yang at 9705006@gs.ncku.edu.tw before August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