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學生申請簽證暨居留證相關資訊
最後更新日期 :
2008-12-31
※ 欲來攻讀學位的學生,可於出發前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居留簽證;若無法取得居留簽證,可先申請觀光簽證(亦稱停留簽證),並於入境後改辦居留簽證,而後再持居留簽證申辦外僑居留證。
※ 持居留簽證入境之學生,需在抵台15天內申辦外僑居留證;辦理外僑居留證前需先完成入學報到手續,以取得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其餘相關資訊請詳見附檔。
※ 辦理【外僑居留證】所需文件
- A. 申請表一份
- B. 兩吋照片兩張
- C. 護照暨居留簽證正、影本各一份
- D.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正、影本各一份
- E. 費用 NTD:1000
- F. 承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index_ch_main.asp
※ 辦理【居留簽證】所需文件
- A. 六個月有效期之護照正本
- B. 簽證申請表一份並黏貼2吋彩色照兩張
- C. 學校入學許可正本
- D.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 E. 其它視個案要求所需之相關文件
- F. 簽證費用
1. 居留簽證規費新臺幣2200元(美金66元)。
2. 相對處理費新臺幣3600元(美金100元,目前僅適用於美國籍人士)。
3. 在臺申請停留簽證改辦居留簽證,另加收特別手續費800元(美金24元)。 - G. 承辦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www.boc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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