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夢/新南向築夢 計畫表格下載
辦理階段 | 說明 | 相關表格/檔案 |
公告徵案 |
第一梯次:每年於12月間公告; 第二梯次:視教育部通知辦理。 |
簡章 (依公告) |
申請意願 |
主持人填寫「申請意願調查表」,經院辦推薦並排序後,交由國際處彙整。 |
申請意願調查表 (依公告) |
提交計畫 | 經彙整審核後,國際處將直接通知主持人計畫提交/上傳事宜。 主持人除了計畫內容外,還須備妥「實習機構同意書」、「主持人聲明書」等文件。 |
|
教育部審查 | 國際處彙整完畢,統一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
|
來文核定 | 第一梯次:教育部5/31來文通知 ⇒ 校內程序需2-3週 ⇒ 6月底通知主持人核定結果 第二梯次:教育部12/31來文通知 ⇒ 校內程序需2-3週 ⇒ 1月底通知主持人核定結果 |
核定通知書 (依公告) |
計畫變更 |
計畫原則上不予變更;如確需變更,僅能於學生出國前辦理;學生出國後一律不得變更。若變更實習機構、最低學生人數,或 取消計畫,將導致本校受行政記點,並直接影響下一年度全校補助經費。 |
計畫變更申請 |
出國前 |
學海系統更新:主持人於選送生出國前2週,應更新學海網站各項團員資料,包含出國實習起訖日期、補助金額等。 簽呈:學生出國前,主持人須完成出國簽呈簽核,以通報出國事宜、申辦暫付款等手續。(依學海要點規定,學生出國前必須領取至少 80% 教育部補助款。) 暫付款:簽呈核可後,主持人須填寫「暫付款申請單」,由主持人及領款學生簽名,送主計室辦理,款項預計2-3週匯入學生郵局帳戶 。 行政契約書:主持人應於學生出國前,將簽訂完畢之行政契約書掃描檔繳交至國際處。請務必確認行政契約書所載之學生出返國實習日期、領取補助金額資訊,必須與學海系統一致。 行前說明會:各子計畫應於選送生出國前辦理說明會,確實與學生充分溝通權利義務及實習條件。 |
|
返國後 |
▲ 學生於返國後 14 日內,應完成下列事項: ▲ 主持人於最後一位學生返國後 30 日內,應完成下列事項: |
核銷指南 學生國外旅費計算表 學生心得報告書格式 主持人報告書格式 |
結案 | 各子計畫主持人應督促學生完成返國核銷及各項報告事宜,國際處將協助發文教育部辦理核結。 |
相關事項,可洽詢國際教育組
iisd01@email.ncku.edu.tw
06-2757575分機5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