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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夢/新南向築夢 計畫表格下載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16

築夢/新南向築夢

計畫表格下載

*除依公告另行公布之檔案外,右欄使用檔案均可自本網頁下方下載

辦理階段 說明 相關表格/檔案
公告徵案

第一梯次:每年於12月間公告;

第二梯次:視教育部通知辦理。

簡章
(依公告)
申請意願

主持人填寫「申請意願調查表」,經院辦推薦並排序後,交由國際處彙整。

申請意願調查表
(依公告)
提交計畫 經彙整審核後,國際處將直接通知主持人計畫提交/上傳事宜。
主持人除了計畫內容外,還須備妥「實習機構同意書」、「主持人聲明書」等文件。

計畫上傳說明
主持人聲明書
實習機構同意書
學生甄選簡章範例

教育部審查 國際處彙整完畢,統一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來文核定 第一梯次:教育部5/31來文通知    校內程序需2-3週  ⇒  6月底通知主持人核定結果
第二梯次:教育部12/31來文通知 
  校內程序需2-3週    1月底通知主持人核定結果
核定通知書
(依公告)
計畫變更

計畫原則上不予變更;如確需變更,僅能於學生出國前辦理;學生出國後一律不得變更。若變更實習機構、最低學生人數,或 取消計畫,將導致本校受行政記點,並直接影響下一年度全校補助經費。

計畫變更申請
(洽國際教育組)

出國前

學海系統更新:主持人於選送生出國前2週,應更新學海網站各項團員資料,包含出國實習起訖日期、補助金額等。

簽呈:學生出國前,主持人須完成出國簽呈簽核,以通報出國事宜、申辦暫付款等手續。(依學海要點規定,學生出國前必須領取至少 80% 教育部補助款。)

暫付款:簽呈核可後,主持人須填寫「暫付款申請單」,由主持人及領款學生簽名,送主計室辦理,款項預計2-3週匯入學生郵局帳戶 。

行政契約書:主持人應於學生出國前,將簽訂完畢之行政契約書掃描檔繳交至國際處。請務必確認行政契約書所載之學生出返國實習日期、領取補助金額資訊,必須與學海系統一致

行前說明會:各子計畫應於選送生出國前辦理說明會,確實與學生充分溝通權利義務及實習條件。

簽呈範例
暫付款申請單


行政契約書

返國後

學生於返國後 14 日內,應完成下列事項:
1.於學海系統上傳心得報告(報告須包含至少5張實習現場含人物之照片)。
2.送件辦理核銷作業(詳參右側「核銷指南」)。

主持人於最後一位學生返國後 30 日內,應完成下列事項:
1.於學海系統上傳計畫整體成果報告。
2.若學生之出返國/實習日期、機票金額或補助金額有異動,請務必更新於學海系統。

核銷指南
學生國外旅費計算表
學生心得報告書格式
主持人報告書格式
結案 各子計畫主持人應督促學生完成返國核銷及各項報告事宜,國際處將協助發文教育部辦理核結。

相關事項,可洽詢國際教育組
iisd01@email.ncku.edu.tw
06-2757575分機5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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