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實習申請】教育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5-02
畢業後想留臺實習的僑外生,請務必下載填寫申請單。學校6/12前會函送教育部,請於指定時間內備妥文件送至本組。
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見附件)
(二)檢核表 (見附件)
(三)實習機構同意大學校院畢業僑外生實習證明書 (見附件)
請詳讀申請作業要點、依照入學身分別(僑生、港澳生、外國生)下載列印填妥並送至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OSSS,張小姐 06-2757575分機50466。
若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無法於時間內送件,可直接email告知OSSS 張小姐 11101005@gs.ncku.edu.tw,仍可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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