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第2學期僑生學習扶助金開放申請,1/30截止受理~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1-05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月30日(一)17:00止。
二、申請資格:
- 本校在學僑生,具備服務熱忱與主動學習精神,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均可申請。
- 家境清寒、遭逢變故之僑生優先核給。
- 另依僑務委員會函示:馬來西亞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教師子女優先核給。
- 以未請領其他同類型獎助學金者優先申請。
三、申請文件:
- 國立成功大學在學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附件)。
- 本人郵局存摺影本。
- 相關有利申請之證明(如清寒證明、獲獎證明等),無則免附。
四、申請方式(擇一):
- e-mail申請文件電子檔至 11111013@gs.ncku.edu.tw
- 遞交紙本申請文件至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以下簡稱OSSS),陳小姐06-2757575分機50465。
五、注意事項:
- 本學習扶助金並非工讀金,毋須申請工作證,錄取者皆須參與學習服務活動。
- 學習服務活動內容:以協助OSSS境外生輔導之相關工作,並增進多元學習能力為原則。
- 學習服務活動時數:以80-100小時為原則。
- 核定名單將公告於OSSS網頁並e-mail通知正備取同學。
- 正備取同學、僑聯會長及各地區總幹事皆須參加「111學年度第2學期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學習服務活動講習」,預計開學後辦理,除有充分理由並事前請假的同學外,未參加之正取同學取消資格,由備取同學遞補;未參加之備取同學,無遞補資格;未參加之僑聯會長及各地區總幹事,則刪減其學習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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