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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送修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駐港澳機構與國內各機關行 文作業要點」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01-29
轉送修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駐港澳機構與國內各機關行文作業要點」乙份如附,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3年11月17日陸港字第1030500625號辦理。
二、該會駐港澳機構當地對外名稱業於100年7月均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爰旨揭要點第二點當地對外名稱配合修正;另第六點酌作文字修正,其餘部分則無修正。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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