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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備文件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1-17

 

應備文件 說明

個人
申請

團體
申請
第三地
學生
第三地
學人
隨團
親友
入臺證線上申請表
表單連結
於線上系統申請入臺證時,所需之申請人資料,須以正(繁)體字填寫,英文姓名須與其護照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之英文姓名相同詳細填寫資料之入臺證申請書。
入臺證批次上傳表
表單範本
可於移民署線上系統使用「專業申請資料匯入」功能匯入資料。        
保證書
下載連結
【須送文書組用印】保證人得以一份保證書,檢附團體名冊,對申請來臺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予以保證。
委託書
下載連結
【須送文書組用印】受委託人代為辦理入臺證。

專業活動計畫書
下載連結

【須送文書組用印】 依來臺目的、理由、重要性及其他有關事由具體列述。
電子化行程表 (專業31日以上專業31日(含)以下)

依交流目的不同計有專業交流、商務活動、小三通藝文商務交流,並依天數31日以上及31日(含)以下有不同表單,請依序填妥行程表相關訊息。自107年3月16日起已更改為電子化行程表。

居民身分證影本

大陸地區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足資明其身分文件掃描圖檔

照片
(範例與規範)

一年內拍攝之4.5 x3.5公分彩色白底照片,臉部占整張圖檔約為三分之二面積,比照國民身分證規格,並與所持居民身分證、通行證能辨識為同一人

其他文件

申請人及邀請單位資格證明文件(彩色掃描圖檔)如:在職(在讀)證明、邀請單位所發之邀請函或入學許可等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如為隨行親友,應檢附與申請人間經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主體之入出境
許可證影本

如為隨行親友,且不與主體同時申請者應檢附主體申請人之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護照影本

第三地(含港澳)中國大陸人士及學生需提供

 

 

 

簽證影本

第三地(含港澳)中國大陸人士需提供

 

 

 

 

學生簽證影本

第三地(含港澳)中國大陸學生需提供

 

 

 

 

 

其他文件 說明
用印申請書
(下載)
送文書組用印之文件,需先填妥此申請書再送件。
作廢申請書
(下載範本)

【須送文書組送印】如需將有效(已繳費)入臺證作廢,須將作廢申請書傳真至移民署(02-2389-2403),再撥專線確認移民署已收件,完成作廢需3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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