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獎學金】僑聯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收件至10/21(一)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20

一、申請資格: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臺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

1.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2.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3.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金額:每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月21日(星期一)下午5點。

四、資料繳交地點:光復校區雲平大樓東棟1樓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請將資料備妥交給連小姐。

五、應繳文件:

1. 申請表(各欄請詳細填寫,建議以電腦打字,字跡務求端正)
2. 112學年度學業成績單乙份
3. 112學年度操性成績單乙份
4. 清寒證明文件影本乙份(若無則免)

 

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