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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華僑協會總會113學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9/16開始收件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30

一、申請資格:

-獎學金:
1. 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者。
2. 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助學金:
1. 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經就讀學校出具證明者。
2. 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操行成績75分以上者。
3. 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二、名額:獎學金及助學金各4位,限大二至大四僑生擇一申請,重複申請恕不受理。

三、獎助學金金額: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整、助學金新台幣5,000元整。

四、申請時間:2024年9月16日(星期一)至9月30日(星期一) 下午5點

五、資料繳交地點:光復校區雲平大樓東棟1樓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請將資料備妥交給連小姐。

六、應繳文件:

1. 申請表乙份。
2. 上學年度學業、操行成績證明書。
3. 護照及僑居證件影本乙份。
4. 申請助學金應提供清寒證明乙份(由就讀學校或我國駐外相關單位、保薦單位、保薦委員出具證明)。
5. 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請注意:華僑協會總會將於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9時,於台北市大直典華舉行頒獎典禮;未親自出席者,註銷獎助。

 

核發要點

申請表

未領有其他獎學金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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