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香港僑生及香港僑生以外之境外學生(大學部為優先,如大學部無符合資格者,則核予研究生)。
(二)成績優良、家境清寒且未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二、名額:「香港僑生」2名、「香港僑生以外之境外學生」3名。
三、獎學金金額:新台幣20,000元整。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月16日(星期一)17:00止。
五、資料繳交地點:光復校區雲平大樓東棟1樓國際事務處境外生與學人事務組,請將資料備妥交給連小姐。
六、應繳文件:申請表、在學證明,上(112)學年度成績單乙份(大一新生可憑香港地區中學畢業成績單申請)、清寒證明、郵局存摺影本。